一、考核条件
考核主要分为客观类考核和主观类考核,其中客观类考核成绩占比总考核成绩70%,主观类考核成绩占比总考核成绩30%。
二、考核项目
考核总分=客观类考核+主观类考核 (满分为100分)
客观类考核:总分为70分。客观类考核分为例会出勤考核和活动参与度考核,各占比总考核成绩的30%。
1.例会出勤考核(总分30分,基础分24分)
根据一学年召开的大会次数来考核,以基础分为准,全勤者加6分,请假两次以上者扣4分(请假两次或以下扣2分),缺勤一次扣1分(缺勤3次或以上者加扣5分),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6分。
2.活动参与度考核(总分30分,基础分25分)
根据参与活动次数来考核,以基础分为准,活动全勤者加4分,缺席一次活动扣1分,加班一次加1分(视具体情况而定),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6分。
3.学习成绩(总分5分)
取一学年绩点之和,绩点即为分数。
4.其余考核事项(总分5分)
a. 学生会成员作出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0.5-1分。
b. 在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活动或参与的活动中未佩戴工作牌者和未穿指定服装者,扣0.2分。
主观类考核:总分为30分。主观类考核分为自评分、部长平均分、民意得分以及奖励分四个指标。
1.自评分(10分)
自评分即自己给自己评分,自己对本学年的工作表现评分。
2.部长平均分(10分)
各部门的每个部长对其部门干事进行评分,最后取其平均分。可从干事的活动参与度、工作的完成度等多个标准来评分。
3.民意得分(10分)
根据获得的支持票数在本部门总人数所占的比例转换成10分制,算出总分。例:张三在人数为a人的学习部获得的支持票数为b,那么张三的民意得分X即为X=(b/a)*10
4.奖励分(10分)
奖励分为附加分,是用来补前三项分的不足,由主席或者部长评分,可无。但需注意,奖励分是在平时活动中,认为该生值得表扬才可加分,需要有理有据,发出奖励分的人应记录好为何要奖励。
注:退出学生会者没有综合测评分并取消在学院内的一切评优资格。
文学与新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