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从2013年开展学风建设暨评比以来(2013年试行,2017年修订),学院学风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根据学生处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各年级学生晨读、晚自习实施和督查工作的通知》(2017年9月25日)的要求,学院再次对照我院学风建设评比运行的实际情况,学生在课堂状态和学习时间安排等方面仍亟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为深入贯彻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特拟定本方案如下:
一 具体措施
(一)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课堂学习状态。要求学生遵守以下课堂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
2.上课不玩手机(上课时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关机状态);
3.上课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
4.注意与老师互动,主动回答老师提问;
5.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教室,若因特殊原因需进出教室,必须先征得任课教师同意;
6.认真完成各任课老师布置的作业。
(二)充分利用所有学习时间,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要求学生在8:30—12:00,14:00—17:30,19:00—20:30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切实合理安排时间,上好晚自习:
1.杜绝寝室睡懒觉;
2.杜绝寝室里玩游戏、看电影;
3.杜绝在校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可以选择在寝室或到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学习;
5.组织开展学习沙龙、学习交流、职业指导、考研辅导等学习型活动。
(三)充分利用校内场地资源,组织学生上好晚自习。
1.统一借用教室,营造晚自习氛围。
学院已经向教务处借用慧智楼4间教室作为文新学院学生专用晚自习室(具体教室和使用时间表见附件1),各班级周一到周四晚上无课的学生可以选择到学院统一借用教室集中上晚自习。
2.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实行每日登记制度。
学院从10月9日开始,周一至周四,每名学生需在当日下午17:00前在学习委员处登记当晚选择晚自习的场所(寝室、图书馆、实验室、学院统一借用的教室),学习委员在当日18:00前将登记表(登记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辅导员。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晚自习的学生需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备案。
二、检查落实
1、学院将组织辅导员对上述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作详细记录(记录表见附件3),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2、对于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将责令所在班级立即进行整改;
3、抽查结果将纳入学院学风建设评比、学校优良学风班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
三、其他事项
1、本办法从2017年10月9日开始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文学与新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文学与新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